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卓越案例征集的通知
在全球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式现代化正引领一场深刻的新商业文明变革。新商业文明以数字技术为引擎,以可持续发展为内核,聚焦商业价值创造逻辑重构与发展范式转型,构建面向未来的全球“商业命运共同体”,其本质在于实现社会责任、环境友好与经济效能的深度链接与融合,倡导协同共生、用户中心、长期主义的商业新范式。
为系统性地挖掘和总结这一变革进程中的创新实践与典型模式,本届案例征集以“新商业文明:数字赋能与创新增长”为主题,聚焦新商业文明在技术融合、治理机制、文化认同、可持续发展与全球协作等方面的核心议题。同时,本届案例征集特别鼓励聚焦人工智能与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结合应用的探索性案例,关注人工智能在就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企业治理与技术伦理等方面的实践与启示,并进一步突出中国问题、中国应用与中国故事,鼓励体现中国特色、展现中国企业创新与治理智慧的实践经验。
本次征稿旨在发掘与展示在新商业文明演进过程中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实用性的优秀教学案例。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诚挚邀请全国高校教师、案例开发团队、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实践者和研究者踊跃投稿!
一、征稿对象
1.全国高校专任教师、案例开发团队;
2.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实践者和研究者。
每位作者提交的案例数上限为3篇,包括第一作者或合作作者身份,以鼓励更多教师参与。
二、案例选题
主要包括如下方向(但不限于):
方向一:生成式AI与智能电商创新
方向二:平台经济体的治理与创新
方向三:绿色数字商业与ESG表现
方向四:人性化科技与体验经济创新
方向五:数字赋能与文化传承新浪潮
方向六:品牌电商出海与跨文化经营
同时,欢迎围绕人工智能在数字经济场景中的应用、就业影响、企业治理与技术伦理等现实议题开展案例研究,并鼓励讲述中国企业、中国产业和中国地方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创新故事与转型经验。
三、案例评价与入库流程
第一阶段:形式审查。案例中心对投稿案例进行形式审查及初筛,联系案例作者进行资料补充,送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价。
第二阶段:专家评价。案例中心邀请教育部电子商务教指委委员、高校案例中心负责人、行业专家等业界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案例进行双盲评价。
第三阶段:评价意见修改。案例中心整合专家评价意见,反馈评价结论(直接入库/修改后入库/修改后再审/拒绝)及修改建议,案例作者根据专家意见开展案例修改。
第四阶段:卓越案例入库。根据专家组对修回案例的反馈意见,确定卓越案例的入库名单。颁发卓越案例入库证明。
第五阶段:对于能够提交“企业授权书”并通过评审程序入选本届卓越案例的稿件,将优先推荐至本中心协作的其他高水平案例库。
四、 案例形式
本次征稿的教学案例类型包括:
1.文字案例。基于现场调研或二手资料的描述性/决策性案例。
2.视频案例
(1)辅助文字案例,可作为文字案例评奖的重要考量。
(2)独立视频案例,可直接参加评奖。但需要提供与之相配套的案例使用说明。
3.微案例
案例正文语言可以采取中文和英文,但案例必须具备与案例正文匹配的案例使用说明。视频案例需提供案例视频,可以不提供案例正文文本,但案例使用说明须为与视频内容匹配的文字版说明。
考虑到面向学员的类型和学习体验,并结合标杆案例库对案例篇幅长度的要求,要求文字案例字数不超过8000字,正文长度不超过10页(含附录);视频案例的视频长度不超过30分钟(含片头片尾);微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案例正文长度不超过4页(含附录)。
五、投稿方式和截止时间
1. 邮箱投稿:chinacases@hznu.edu.cn
官网投稿:http://www.caseswell.com/
2. 邮寄投稿(针对超容量视频案例):视频U盘请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高校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案例中心,电话:0571-28869808。案例相关的电子版文档以及快递单号发至中心邮箱:chinacases@hznu.edu.cn。
3. 投稿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以收到邮件确认回复为准)。形式审查后,案例作者进行资料补充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过后将不再接收任何补充资料。
4. 投稿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说明、案例版权转让协议,并建议提供企业授权书。其中案例正文和案例说明需同时提供匿名版本,写作模版可参考文末附件。
六、原创声明
投稿案例必须是案例作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需进行规范的参考文献引用。若投稿案例涉及侵权纠纷,由案例作者承担对被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以及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
七、奖励机制
1.卓越案例将由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案例中心收录。
2.入库案例作者将优先受邀参加案例中心组织的系列讲座、特训营等活动。
八、其他
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主办方所有;咨询邮箱:chinacases@hznu.edu.cn。
2.组委会承诺收到的所有企业资料仅作为此次活动之用,如未经申报单位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或机构公开数据。
3.对任何蓄意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或信息的申报单位,组委会有权在任何阶段废除其申报资格。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办单位: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案例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师范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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